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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民政解读残疾人相关政策 “两项补贴”跨省通办全程网办

为落实江苏省民政厅“助残为民·两补政策我了解”宣传活动部署,更好地把惠民生、暖民心的民政政策传递到千家万户,昨天(12月16日),苏州民政对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进行重点解读。

残疾人“两项补贴”指的是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具有苏州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符合政策衔接要求的以下残疾人可以申请:低保家庭内的残疾人;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智力、肢体、精神、视力);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劳动年龄段无业智力、精神残疾人(三、四级)可以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残疾等级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可以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低保标准(1155元)35%发放,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按照低保标准25%发放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智力、肢体、精神、视力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按照低保标准100%发放生活补贴;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2倍以内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劳动年龄段无业智力、精神残疾人(三、四级)按照低保标准60%发放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16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

据悉,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实现“跨省通办”和“全程网办”,申请人可以向全国范围内任何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残疾人两项补贴窗口提出申请,不受户籍地限制,也可以在移动端通过“民政通”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百度小程序等途径申请。在PC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民政一体化服务平台”等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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