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对2017年度26个县(市、区)发展实绩考核结果进行通报,龙泉被列入二类县第一档,是丽水6个二类县中唯一一个列入第一档次的县(市),也是丽水唯一一个连续三年被列入二类县第一档次的县(市),喜获“三连优”。
自2015年浙江省委、省政府开展淳安等26县发展实绩考核工作以来,龙泉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每年将发展考核任务的争先进位作为助推经济社会全面走上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科学跨越道路的重要举措,全力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在龙泉的实践,较好地完成了《26县发展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当年各项指标任务。
2017年,龙泉丽水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282元,同比增长10.2%,增幅位列丽水第一,连续11年保持两位数增长。丽水市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0611元,同比增长16.7%,增幅位居全省26个加快发展县考核二类县及丽水9县(市、区)首位。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2.9亿元、增加值14.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8%和3.4%。
同时,龙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548元,同比增长率8.4%,地方财政税收收入同比增长8.4%。实现两夺治水“大禹鼎”,以满分成绩夺得“平安金鼎”,为与全省同步实现“两个高水平”迈出了坚实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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