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丽水市市民蓝先生在宁波银行进行不动产抵押登记,金额为170万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网上接件审核到登记完成用时仅半小时。
据介绍,以往不动产抵押贷款与登记需要“跑两处”,属“两件事”。群众办理不动产抵押贷款需先到银行签订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然后与银行工作人员一起前往不动产登记窗口提交材料、共同申请抵押登记,经过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审核、登簿、缮证等环节,最后还需银行工作人员前往登记窗口领取纸质不动产登记证明后才能完成贷款放款。
从2019年1月开始,丽水市全面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加强便民利企服务合作的通知》(自然资源发〔2019〕42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 中国银保监会宁波监管局关于协同推进不动产抵押登记“最多跑一次”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18〕206号)等文件精神,不动产登记与银保监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合作,以“总对总、线上办”模式推进“不动产抵押登记+金融信贷”“一件事”改革,于今年8月实现市区范围内不动产抵押贷款与抵押登记协同办理全覆盖,全面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扩面提效。
如今,不动产抵押贷款与登记已融合成“一件事”。抵押人只需在银行签署相关合同、一次性提交抵押登记申请资料,由银行工作人员通过“金融综合服务平台” 报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发起抵押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线上办理,将电子登记证明在线反馈给银行即可放贷。办事群众无需在银行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往返跑,在银行网点即可进行“抵押贷款+抵押登记”的一次性办理。
截至11月30日,市区范围内已开通90个“总对总”不动产抵押登记联办银行便民服务点,银行网点覆盖率100%,已通过网上办理完成14269件抵押登记。全市银行均可受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网上查、网上办、零次跑”。(记者 叶江 通讯员 周华 沈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