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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获批“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普惠金融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探索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有效路径,经国务院同意,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银保监会、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证监会和乡村振兴局向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浙江省丽水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丽水市正式获批普惠金融改革“国字号”试点。

  近年来,丽水市立足全域山区和浙西南革命老区实际,积极推动农村金融改革创新服务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2019年6月,在总结原有全国农村金融改革试点成功经验基础上,浙江省政府向国务院提交申报创建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的请示。同时,丽水市按照不等不靠、先行先试的思路,“一手抓申报、一手抓创新”,坚持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指引,围绕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数字普惠金融、绿色普惠金融、金融标准化等重点领域率先探索,形成了一批标志性改革创新成果。

  此次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的“浙江丽水方案”,立足农业大市、生态大市的区域特点,以探索普惠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为目标,提出建立服务乡村振兴的多元化金融体系、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构建支持乡村振兴的融资机制、提升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水平、强化保障措施等5个方面20项具体改革举措。

  据悉,下一步,丽水市将立即启动试验区方案具体实施工作,通过5年左右的改革,基本形成服务乡村振兴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风险可控的金融体系,探索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建成全国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先行区、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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