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是全国12个重点革命老区——浙西南革命老区的所在地,是全国20个革命老区重点城市之一,是浙江省唯一所有县(市、区)都是革命老根据地县的地级市。这里有丰富的革命遗址资源,这些革命遗址作为丽水市宝贵财富,是弘扬革命传统和革命精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激发爱国热情、振奋民族精神的生动教材。
为及时开展革命遗址保护立法工作,2020年1月,丽水市人大常委会将《丽水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列入2020年立法计划。法规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制定过程,2021年7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了《条例》,这也是全省首部革命遗址保护类地方性法规。
纵观《条例》,以“保护为主、统筹管理、合理利用”为原则,共计六章三十八条。其中尤其是对革命遗址的普查与专项调查、认定程序、保护名录设置以及保护标志设置,红色文化名村、名乡(镇)的设立及相关支持,保护管理人制度、革命遗址的保护利用规划、具体保护措施等内容进行了规定,并从实体和精神层面,围绕拓展革命遗址利用途径、提升展示水平、创新传播方式等进行引导。同时,推进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法治化。
《条例》施行一年多来,丽水各地通过修缮革命遗址、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传承红色基因等措施,为新时代全面加快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步伐厚植动力源,着力实现“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的目标。
其中丽水松阳先后投入1500多万元实施红色革命文物保护及展示利用工程,内容包括红色遗址修复和布展,公共设施建设,纪念馆、纪念碑等遗迹的保护;丽水龙泉开展红色革命遗址公益诉讼专项保护行动,通过实地走访、查阅历史资料、访问党史专家等方式对域内55处革命遗址保护状况进行摸排;丽水景宁对红军标语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对标语建筑主体进行加固,配齐消防器材,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而在市级层面,丽水市文广旅体局牵头积极开展丽水首批革命遗址认定工作;编制《浙西南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打造九个特色片区“十亿百项”行动;联合律师事务所打造“律师护宝团”,探索文物资源保护的内容与形式等。丽水市委党史研究室则牵头打造全省首个革命遗址数字智治应用“红立方”,构建集10处省级党史教育基地和市域所有革命遗址在内的“10+X”全域保护体系。
丽水正通过高质量立法成果赓续着红色基因,为全省革命遗址保护与利用率先探路。不久前,省政协调研组就来丽水市开展“加强革命遗址遗存保护与利用”课题调研,听取专家就革命遗址遗存保护与利用存在的不足以及如何深化利用的意见建议。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立法起草工作专班也来丽水,详细了解《条例》制定过程中对遗址认定、保护、管理、修复、规划、建设等方面的考虑以及《条例》施行一年多来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