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局出台《舟山市政府投资项目审价中心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操作规程(试行)》,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管理,规范审核行为,提高审核质量和效率。
该规程从四方面对决算审核实操做出具体规定:一是明确审核内容依据。审核工作以项目建设、基建财务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对项目资金管理、概算执行、财务收支等内容进行审核。二是梳理审核方式程序。结合项目特点及审价力量等情况,可采用委托审核、自行审核、组织审核、授权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审核以及备案等方式,并对这几种方式的前期阶段、实施阶段、终结阶段程序进行明确。三是加强复审考核监管。对事务所采取复审考核方式进行监管,同时将审价中心、事务所及建设单位纳入质效管理,明确各方在竣工财务决算审核中的主体责任。四是打造项目闭环管理。针对因重大问题无法达成一致,项目无法出具审核意见、审价项目积压等情况,可采取议事协调机制、特殊报告、项目暂停退回等处理方式。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运用决算审核操作规程指导实践工作,使审核工作更趋规范有序、科学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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