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俊)昨日上午,我市举行全市户籍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市户改办向新闻媒体介绍全市户籍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情况,并就户改后如何落户、户口登记等问题接受媒体记者提问。
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自今年全面启动以来,各项工作正按计划有序推进。12月1日起,我市将全面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这标志着我市将结束二元制户口时代,正式迈入城乡户口一元制的新时代。
据了解,此次户籍制度改革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及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条件,保障进城镇落户农民权益,落实和完善土地等相关政策,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五项内容。
户改实施后,凡是在城镇具备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以及符合引进人才、投资纳税、亲属投靠、有突出贡献人员等条件的都可在城镇申请落户。
进入城镇落户的农民在农村的权益,可以继续享受。此次户改,将严格执行“农村利益可保留,城镇利益可享受”的基本要求,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后,原先拥有的土地和山林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等权益将继续享有。
“户改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此后公安机关不再受理有关户口性质变更申请业务。”市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户改后公安机关不集中换发新的户口簿,但是居民在办理户口事项时,必须换发新的户口簿。居民要求换发的,也可以换发新的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