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主办,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承办的“放心消费在丽水创建活动”启动仪式在丽水万地广场举行,此举是深入落实省政府提出的“放心消费在浙江”有力抓手,营造了该市全面创建“放心消费城市”工作良好氛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建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康,市政协副主席朱山华,莲都区副区长雷成等领导出席启动仪式,仪式由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夏海国主持。
启动仪式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康致辞。万地广场商业管理公司、鱼跃酿造食品公司等2家放心创建单位代表作创建表态发言,经营者代表宣读了《放心消费 你我同行》倡议书,呼吁全市经营者和消费者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为创建大家共同的安全消费家园而努力。会上还对“丽水市第十一届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进行了授牌。
近年来,市市场监管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准确把握消费需求持续增长、消费结构加快升级、消费拉动经济作用明显增强的新形势,深刻理解市委市政府关于“把绿水青山护得美,把金山银山做得大,与全省同步高水平建成全面小康”战略目标的重要意义和丰富内涵,努力构筑“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群众参与、部门协作、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大力引导全市市场、商店、网店、餐饮、景区、民宿等消费环节经营者积极参与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行动,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切实改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今年我市“放心消费在丽水”工作将努力实现五个目标:一是创建氛围浓厚。通过媒体、张贴标语、电子屏或宣传窗展示、现场受理消费投诉等形式和途径进行宣传,营造多层面的“放心消费在丽水”舆论宣传声势。倡导文明理性的消费方式。引导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合理表达诉求,依法维权;引导经营者增强诚信守法意识,规范经营,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推动社会和谐。二是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处处可见。围绕日常消费、服务消费、新消费等重点领域,以“货真价实、质量安全、服务优质、纠纷快处”等为基本条件指向,开展放心市场、放心商店、放心网店、放心餐饮、放心景区、放心民宿等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行动。指导经营者自我公开商品质量与服务标准,坚持明码标价,督促履行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社会责任。加强消费维权源头治理,通过以经营者为主体的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从源头化解消费纠纷。三是商品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坚持问题导向,以老百姓普遍关注的商品开展有针对性抽查检验,公布抽检结果,发布消费预警,查处质量不合格行为,强化商品质量监管大数据运用,针对问题多发领域开展专项执法整治,不断提高商品市场供给质量。四是消费领域重点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以当前消费者反映问题较为突出的预付式消费、老年保健品消费、汽车售后维修、金融消费、网络购物等领域为重点开展专项行动,通过消费调查、公开点评、行政约谈、执法查处、社会曝光、行业规范等一系列举措逐步破解行业潜规则,切实推动问题多发行业加强自律、规范经营,有力促进放心消费。五是加强部门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消费维权新格局。通过建立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及时掌握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出现的新趋势、新问题、新难点,及时对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分析、研判,研究提出该市消费维权工作有关政策建议,从机制上杜绝因部门职责不清、职能交叉导致处理不及时引发影响恶劣的严重消费纠纷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