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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获美丽浙江建设“全能冠军”

   近日,省委省政府公布2016年美丽浙江建设考核结果,丽水市首次荣获总成绩全省第一。这也是我市连续10年获得美丽浙江建设考核优秀等级,优秀次数同样居全省第一。

  在过去的2016年,我市始终遵循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对丽水来说尤为如此”的重要嘱托,不忘“生态立市”初心,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五水共治”“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决策部署,在绿色发展过程中交上一份圆满的美丽丽水建设答卷,在生态环境、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和市区空气质量等多个单项建设中位列全省第一,总成绩获美丽浙江建设考核第一,可谓是美丽浙江建设的“全能冠军”。

  环境质量继续保持优越。我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连续13年全省第一,跨行政区域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全市县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95.4%,列全省第一;全市空气质量位居全国第七。

  生态文明建设硕果累累。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连续9年蝉联全省第一,并成功举办“7·29”我市首个“生态文明日”活动。龙泉、遂昌、云和、庆元及景宁五县(市)在去年纳入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治污减排破难推进。我市已成功捧回2016年度浙江省“五水共治”工作优秀市大禹鼎,并全面消除全市劣V类水断面;实行“五气共治”,推进“六大行动”,市区空气质量位列全省第一,以绿谷蓝助力G20峰会西湖蓝。

  “三改一拆”“六边三化三美”等专项行动有力促进美丽经济发展。丽水被列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首批创建单位,全市2016年旅游总收入535.83亿元,同比增长25.78%。

  环境监管保持高压态势。我市组织开展百日环保执法、“亮剑”、零点执法行动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其中,百日环境执法期间共立案310起,同比增长494%,增长率居全省第一。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又有新突破。丽水开展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改革试点工作,完成《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省级试点——丽水样本》和试点报告;出台《丽水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和《丽水市审计局关于开展全市乡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开展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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