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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一村子集体林场被人盗伐

   "沈检察官,你们监督的夏某红盗伐林木案件,我们可以移送起诉了。”2017年7月一天,检察官接到森林公安来电,告知立案监督的案件办理情况。

  今年4月初,夏某红在土名“北降楼”的山场盗伐林木,在集材的时候被户主亲属发现。为逃避法律责任,夏某红马上寻求村委帮助,并在村支书的主持下赔付两户山场主损失17000元,被害方出具了谅解书。

  此事后被举报人知晓,当日即向乡镇林业部门、森林公安举报反应其所属生产队的集体山场也被盗伐,要求追究责任,但一直没有得到回复。

  4月,在一次下乡网格巡查的过程中,该村的检察网格员告知我梅坑村某集体林场被人盗伐,举报人一直在反映。“盗伐林木案怎么可以私了?如今这形势,还有人铤而走险,居然还没有被查处?”检察官带着网格员的线索,立即赶赴森林公安局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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