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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经济交通走廊“丽水样板”

   本网讯 近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共同推进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建设“大花园”合作协议》在杭州签订。在浙江省委深改组审议通过《浙江丽水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总体方案》后,省交通运输厅率先与丽水市签署合作协议,成为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关于支持丽水加快绿色发展部署的首个“厅市合作协议”。

  近年来,我市交通的发展一年一个台阶。2002年第一条高速公路建成进入“高速时代”,2011年全市所有行政村实现“康庄公路村村通”,2013年6月实现全市“高速公路县县通”,今年10月全面实现建制村客车“村村通”。但新时代也对我市交通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

  会上,我市呈现了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建设总体规划,我市将以自然生态优美、独具特色的产业带、生态旅游景区、特色小镇、重点民宿、历史文化村落等为节点,建成连接省、市、县、乡域1小时快速交通圈,并具体谋划了一大批重大交通项目,综合交通总投资达1462亿元(航空111亿元、铁路260亿元、公路1078亿元、航道13亿元)。

  未来,将以丽水机场为中心,谋划通用机场网络布局,打造浙西南航空枢纽;以瓯江高等级航道谋划沿江港口发展及岸线利用规划,发挥水运绿色交通效益;有序推进龙丽温高速景宁段、528国道龙泉段、322国道景宁段、235国道松阳云和段等项目,实现4A及以上景区基本通达二级及以上公路,打造“一轴三带”为主框架的美丽经济交通走廊“丽水样板”。到2020年,丽水全市将建成省级美丽经济交通走廊3200公里。在全省率先打造美丽经济交通走廊示范区。

  根据协议,双方将在加快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布局、加快推进重大交通项目建设、推进丽水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建设、提升运输服务水平等四方面深化合作,加大支持力度。省交通运输厅将加大对丽水市重大交通基础项目设施投资力度,加大交通技术管理指导力度,加大争取交通运输部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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