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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监察体制改革开启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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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浙江新闻1月29日电(见习记者 周禹龙 通讯员 叶海霞 叶高山)2017年,丽水市监察委员会转隶组建会议举行并揭牌。至此,丽水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全部组建挂牌,该市99名转隶干部投身反腐新战场。以此为起点,丽水转隶干部和原纪检机关干部被按照“优先保障办案、优势充分互补”的原则进行优化重组。

  “在人员上全面融合,在流程上全面磨合,让纪与法实现无缝衔接,化改革蓝图为生动实践。”丽水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方向信心满怀、掷地有声的说。

  线索一条不能丢

  问题线索是执纪审查、监察调查的源头和基础。在转隶前的3个月,丽水市纪委副书记、原监察局长柳向阳就带领市纪委案管室等相关部室同志深入全市检察系统开展前期调研和工作衔接准备,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就是问题线索的梳理和案件资料的整理、移交。

  与市纪委的调研基本同步,为做好问题线索移交和过渡期工作衔接,确保改革期间工作不断线。丽水市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反渎局局长鲍福平和他的同事们把“重心”转移到了办公室,对原反渎局掌握的问题线索逐一梳理、封存、打包。

  据统计,丽水检察机关共清理出线索材料1600余件(次),全部移交同级纪委、监委。丽水市纪委案管室负责汇总梳理,分类整理后分批次提交市纪委问题线索集体处置会议集体研究,并按照会议确定的处置要求逐一交办、跟踪落实。

  “1600多件线索材料被按年度列出清单,逐件分析核查,逐一梳理研判,起底处置工作忙而不乱、有条不紊。”丽水市纪委案管室主任朱熙亮说,“我市留置第一案的成功处置就得益于这次线索大起底。”

  案件一个不能停

  前不久,时为市检察院侦查一处处长的潘骏得知浙江省被确定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省份时,他和他的同事正在外地办理一起涉嫌贪污犯罪案件。

  “10月份就有改革的信号传递出来,听到改革消息时,除了感慨改革推进的速度之快外,没有时间允许我们办案可以有片刻的停顿。”潘骏说,“在转隶前把在办案件办成‘铁案’,既是对检察官事业忠诚的表达,更是对新身份、新岗位、新使命的献礼。”

  改革并不改检察官身份。为做好过渡期的工作衔接,妥善处理新老业务,确保改革期间工作不断,所有转隶到市纪委、监委的原检察机关干部,检察官等法律身份继续保留,可以继续行使案件的侦办权。

  现已为市纪委纪检监察六室副主任的转隶干部潘骏介绍,“改革前谁负责的案件,改革后继续负责到底。转隶时,我手头还有一个未结案,按规定,如果案件时机成熟,还是需要由我负责办理。”案件侦结按照刑事诉讼程序办理,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确保办案不断线。

  在办案件办不完怎么办?现为遂昌县监委委员的叶波在转隶时就移交了未办结的案件线索,用他的话说,自己是带着案子转隶的。新岗位、新使命,注定要有新担当、新作为。很快,叶波就迎来了全新的挑战。

  去年6月,遂昌县监委成功办理“县运管局黄某滥用职权案”,赢得了“开门红”。

  “审查人员分别来自于纪委和检察院,人头还在熟悉,工作尚在磨合,监察立案和留置又无先例可循,全市留置第一案要剪好‘头彩’,困难可想而知。”叶波坦言,“但大家就是铆着一股劲迎难而上。”

  初查就在摸索中开始。根据个人经验、业务专长、性格特征,审查人员被分组编排。案情研判、事实核查、证据固定等工作一步步稳步推进,工作磨合也在实战中进一步深化。

  很快,6月28日,黄某接受谈话。得益于扎实的初查工作,张弛有度的谈话策略,审查人员的默契配合,黄某开口供述自己的违纪违法事实。

  次日,经上级监委批准,遂昌县监委对黄某采取了留置措施。7月24日,黄某被移送起诉。另一名同案犯郑某,经调查,因违法犯罪事实清楚,被直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前后不到一个月,纪法无缝对接,首战告捷。

  “老纪检人”、丽水市纪委纪检监察五室副主任徐海涛有感而发,“执纪审查部门既审查监督对象的违纪问题,又调查违法问题,监察调查的证据直接运用于司法审判,纪法无缝衔接,构筑了强大的反腐合力。”

 

  据统计,2017年丽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216件,同比增长9.7%,共处分1221人(次),同比增长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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