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法院的网络司法拍卖,丽水青田的陈某在淘宝网上买房,一连拍下两单。可是竞价成功后,陈某对第二单后悔了……
6月底,因案件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青田法院将其住房和店面房移送淘宝网进行网络司法拍卖。陈某得知此消息后参与拍卖,并以62万元的最高价顺利竞拍得该住房。
三天后,店面房开拍。该店面评估价80.9万元,起拍价80万,竞拍人须缴纳保证金10万元。陈某再次参与竞价。
但这一次并没有三天前那么顺利,另外一名竞价者与陈某各不相让,两人从起拍价80万开始一路叫价,共出价67次。第66次对方叫至162万元,陈某出价加至165万。最终,陈某竞拍成功。
可事后陈某与家人感到后悔,在规定的期限内始终未将拍卖款缴到青田法院账户。
网络司法拍卖明确规定:
买方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方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方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方;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方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青田法院多次与陈某沟通,向其说明相关法律规定,催促其支付拍卖款,但陈某始终拒绝。
7月29日,青田法院不得不再次将该店面移送网络司法拍卖。最后,该店面被人以85万元竞得,与第一次陈某竞拍时的差价达到80万元。
近日,青田法院已将该80万元顺利执结到位。
这是我省法院办理的第一起拒付网络司法拍卖款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