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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28岁土豪小伙给女网友送100多万 双方素未谋面

   王先生通过交友公众号认识了一女网友,一聊倾心。同时,王先生还认识了女网友的姐夫和闺蜜。哪知,这一切都是一个骗局。

  28岁的王先生是丽水松阳人,在萧山上班。2015年5月,他通过相亲公众号认识一名女网友蓝某。

  蓝某自称是遂昌某小学的音乐老师,家里人都在杭州,在遂昌只有个姐夫会偶尔照顾她。一来二去,两人确认了男女朋友关系。聊得多了,王先生还加了蓝某姐夫李某和蓝某闺蜜的QQ和微信。

  王先生出手颇为阔绰,平时有事没事就给蓝某发红包。2015年5月下旬,蓝某称自己开车把人撞了没钱赔,王先生给她打了六万元。蓝某称自己的理想是开一间舞蹈室,王先生又借钱替蓝某凑齐了五十余万元本钱。

  2015年6月到9月间,蓝某以“奶奶病重”、“父亲想看看王先生的经济能力”等理由,陆续从王先生手中拿到几十万人民币。

  截至2015年9月,王某陆续给蓝某一百一十万元左右。

  其间王先生多次提出见面,蓝某不是称没有时间便是临时有事。有次甚至已经联系好了,王先生赶到见面地点,出现的却是李某。

  王先生慢慢开始怀疑。

  9月底,王先生开始催债。因为姐夫称蓝某的一切开销都由他负责,于是王先生向李某要钱。而李某拖到10月中旬,才还了一万元。

  11月5日,王先生来遂昌报警。翌日,犯罪嫌疑人汤某在遂昌被警方抓获。

  汤某,29岁,丽水莲都人。几年前因欠钱不还被莲都法院列入老赖黑名单。因为没钱用,他从网上下载了网红女神作为微信头像,并通过相亲公众号发送相亲请求,“想加那些男人的微信讨讨红包”。其中一个男人每天对“她”嘘寒问暖,这个人就是王先生。

  为了让自己的身份看起来更真实,汤某借用了朋友蓝某的身份信息办理支付宝和电话卡,又虚构出“姐夫李某”和“闺蜜”两个虚拟角色,并且“三人”常常同时和王先生聊天。

  7月18日,遂昌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法院认为,被告人汤某已构成诈骗罪,综合其犯罪事实和认罪态度,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十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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