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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市莲都区法检"两长"首次同庭审案效果好

   正义网丽水9月18日电(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 何信英) 9月14日上午9时,随着庄严的法槌敲响,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瑾希、卲家虎等5人职务侵占,被告人王瑾希、王伟力放火,被告人黄志勇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与以往不同的是,该案由莲都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小刚出庭支持公诉,区法院院长李美顺担任审判长审理。据了解,这是自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开展以来,莲都区首次由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民法院院长同时出庭依法履行职务。该区公安、检察、法院部分工作人员观摩庭审,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被害公司代表旁听庭审。

  庭审中,作为公诉人的莲都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小刚围绕对被告人的定罪量刑展开了针对性的讯问,对辩护人提出的意见逐一进行答辩,并就本案定罪量刑、社会危害性以及警示教育意义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整个过程中,王小刚检察长指控犯罪准确全面,论证有力,说理透彻,慷慨陈词,警示性强,为公诉人出庭作出了标准示范。

  作为审判长的莲都区法院院长李美顺则对案件审理全程把控,积极引导控辩双方质证、辩论,促使整个案件审理规范有序进行。

  最终,法院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对各被告人的犯罪指控和量刑建议,并当庭作出宣判,以职务侵占罪,放火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瑾希、邵家虎、黄志勇等7人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至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不等的刑罚。各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服判。

  据悉,此次“两长”同庭审案,是今年浙江省在全省全面推行司法体制改革特别是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工作以来,丽水市莲都区对改革后入额检察官直接办案,检察长、院长带头办案要求的有益探索和实践。今后,“两院”领导带头直接办案将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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