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于2017年5月10日经省政府批准实施。本次规划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八八战略”为总纲,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指导思想,围绕“秀山丽水、养生福地、长寿之乡”的区域定位,以培育生态旅游为“第一战略支柱产业”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为核心目标,以全域景区化打造美丽城乡为重要支撑,选择生态、集约、高效的新型城市化发展路径,将丽水培育成为新常态下山水城市新标杆,全面推进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生态旅游名城建设。
《总体规划》确立了国际生态旅游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和浙西南中心城市的城市定位。规划2030年市域总人口315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42万人,中心城市常住人口70万人。中心城市的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87.5平方公里以内。按照“一心两轴、四区四级”的市域空间结构,推进城镇体系结构优化和城乡统筹发展。以瓯江(南明湖)为轴线形成“一江双城三片”的空间结构。中心城市坚持“青山画城、绿水兴城、文化荣城”的特色发展理念,形成“北居中闲南工”的空间功能布局。
据了解,丽水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基本实现主要规划目标,实施过程中,遵循城市发展规律,“城市南进、产业东扩”,形成“一江双城”的城市总体框架,规划目的基本落实,节约耕地资源效果明显。但同时,城市建设用地结构不合理现象逐步显现,新兴产业空间和新兴区块需要统筹整合,上一版城市总体规划显出其时代局限性。
新一轮总规在上一版总规基础上,调整了规划范围,进一步提升城市性质,将青山画城、绿水兴城、文化荣城的发展理念和望山见水记乡愁有机结合,探索城市发展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