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个化’‘五种论调’,在我市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对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识仍然淡薄,想起来就抓一抓,想不起来就不管不问;有的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上面九级风浪,下面和风细雨……”在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点评会上,市委主要领导直指问题,不留情面。
2017年,丽水市委真正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放在心上,对标省委巡视、主体责任检查和评议反馈的意见,以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点评工作为着力点,对全市突出问题开展大排查、大起底,列出四个方面17类50个具体问题清单,持续加压用力,不断推进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
以上率下——突出示范引领
市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既“挂帅”又“出征”,坚持重大工作亲自部署和督办,2017年3月17日,亲自点题谋划召开了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点评会。在点评会上,市委书记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五个必须”新要求,市纪委书记对全市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一次全面系统的点评通报,引导和督促各级党组织学习领会、逐级点评,自查自纠。11月,市委常委会集体听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点评会贯彻落实情况,市委要求各级党组织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大整改,持续释放市委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的信号和决心。
一年来,市委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25次市委常委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过问和批示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36次,约谈提醒26名市管干部。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查85次,开展谈心谈话、廉政约谈280人次。
在市委的带动下,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层层立标杆、作示范,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分层次将压力传导到每一个党组织、每一位党员身上。
标本兼治——扎紧制度笼子
注重“两个责任”制度化,以市委《十项制度》为指导性文件,进一步细化主抓直管、责任清单、签字背书、专题教育、廉政谈话、述职报告、问题抄告、视察联系、社会评价、责任追究等制度。一年来,全市各地各部门立足实际,新制定制度361个,修订完善制度1050个,进一步构建明责、督责、追责的机制链条。
完善落实主体责任考核机制,精简系统指标、突出动态评价,去年底由10名市委常委带队,对9个县(市、区)和开发区及10个市级机关单位开展检查考核。注重“三个三分之一”专项抽查,对全市311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市县部门处室负责人、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进行量化评分,进一步把压力传导至县、乡、村三个层级。
建立问题整改跟踪督查机制,突出问题导向、责任导向,对全市各单位自查和整改情况严格审核、从严把关,9个县(市、区)和开发区共梳理具体问题154个,提出整改措施262条,市直单位梳理具体问题945个,提出措施1463条。
督查问责——全程跟踪落实
以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督查。一年来,紧紧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市委巡察、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央环保督察等重大决策部署开展专项督查,全方位检验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党的十九大后,全面检查“干净干事创新业”作风建设专项活动落实情况,对“两个责任”落实、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巡察整改落实和农村基层作风巡查等工作开展了“五个回头看”,并对12家市直单位探索开展了巡回监督,发现问题142项。
高擎问责利剑不手软,结合督查加大问责,进一步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到位。2017年,全市共问责党组织3个,问责党的领导干部2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
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党组织咬住“责任”二字,强化政治担当,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为打造我市政治生态“绿水青山”提供了重要的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