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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区公租房保障进一步扩面提标

  原标题:加大特殊外来务工群体保障 市区公租房保障进一步扩面提标

  近日,丽水市建设局、市财政局联合公布《丽水市区2020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自发布当月开始将执行一周年。记者注意到,根据《标准》,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保障面积标准进一步提高,更多无房户可享受政府住房保障政策福利。

  《标准》规定,市区公租房保障在原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申请货币补贴保障的基础上,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含公交、环卫一线职工)也可申领货币补贴。同时,根据其现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与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建筑面积标准的差额,不足部分按每月每平方米6元标准发放货币补贴。

  此外,《标准》进一步提高了公租房保障面积标准,从原来的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提高到了18平方米,同时按每户家庭住房建筑面积最低36平方米、最高60平方米给予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为进一步加大对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等特殊外来务工群体的政府保障力度,在本次《标准》的公租房准入标准中,在市区连续从事一线道路清扫清运工作满2年且所在单位为莲都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通过招标确定的服务单位的环卫工人,以及在市区连续从事一线公交工作满2年的公交司机,在申请公租房保障时,不受户籍、公积金缴纳、专业职称和年收入的有关条件限制,将予以优先保障。(记者 蓝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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