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域环境不仅关系到公路的安全畅通,也关系城市的文明形象。今年以来,我市市、县(区)两级交通执法机构认真抓好公路路域环境执法工作,持续规范路政执法行为,加强涉路施工许可监管,加大涉路案件查处力度,累计办理各类路政执法案件28件,结案率100%。
结合辖区路段现状,市、县(区)交通执法机构围绕倾倒垃圾、焚烧物品、乱堆乱放、摆摊设点、抛洒滴漏等损坏污染公路或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开展公路路政巡查和涉路案件查处,重点开展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违法非标和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建筑物(构筑物)整治。针对农村逢集摊点增多、农收季节打谷晒粮等时段性违法行为,联合公安、公路发展机构和城管、镇街等相关部门提前宣传,做好预防,确保辖区路段安全畅通。联合辖区相关部门和属地村镇(社区),对公路用地范围内非交通标志有无新增、超期、空置、破损等情况进行了摸底排查,及时掌握设施安全状况、审批许可及所属产权等重要信息,对违法或超期设置的非交通标志及时进行拆除,许可过期仍有设置需求的,指导其重新申请许可。据统计,在5月份全省组织开展的损坏污染公路(路域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月行动中,全市交通执法机构巡查公路总里程达2.29万公里,电子巡查1500公里;封闭非法搭接道口5处,清除违法堆积29处、非标43处、摊点104个。持续强化桥下空间治理工作,市、县(区)交通执法机构联合高速公路执法机构及公路发展机构、城管、镇街等相关部门对发现的违法堆积物、建筑物(构筑物)等进行清理,今年以来共清理桥下空间停放农用机械机具5台、违法堆积物220平方米、种植物50平方米,进一步巩固了整治效果,保障了公路桥梁运营安全。
在加强违法行为整治的同时,市、县(区)交通执法机构高度重视路政执法宣传,通过跨部门联合宣传、交通执法服务走访、走进企业集中宣传等形式,大力宣传公路有关法律法规、路政安全有关要求等,努力推动形成社会共治、全民参与的公路安全保护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