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提高我市国有投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绩效,近年来,市审计局采取修订完善投资审计制度、加大中介机构执业核查、推广投资审计信息化平台、统筹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资源、检审合作等五项措施,推动我市国有投资工程项目高质量建设。
一是修订完善投资审计监督办法,对政府投资审计监督全程纪实。牵头修订《淮安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作为淮安市行政区域内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依据,明确投资审计主责主业要聚焦重大建设项目,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上级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投资项目决策、建设程序履行、工程质量管理、工程结算等投资项目全流程管理情况。印发《县(区)政府投资审计监督全程纪实办法(试行)》,最大程度压缩审计人员自由裁量权,提升审计质量,防范廉政风险。
二是加大对第三方机构执业违法行为核查力度。持续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报告进行核查监督,检查社会审计机构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执业准则的情况、实施的审计程序是否符合执业准则的要求、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适当充分、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是否与事实相符、财务信息是否准确、有无出具虚假报告和重大错报漏报等问题,推动社会审计机构依法诚信执业,提高审计报告质量。
三是统筹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资源,建立内审专员队伍。出台《关于建立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协同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积极构建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协同联动机制,在重大项目跟踪审计中,形成国家审计为主导,统筹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资源,有效破解基层审计机关投资审计人员力量不足、专业不全的现状。如在大运河百里画廊专项审计中激活被审单位内审作用,突出关口前移,实施内部审计“全链条”管理,对重大经济事项“事前预审、事中跟踪、事后评价”。
四是检审合作推动公益诉讼,引导规范中介机构执业质量。联合市税务局、人民银行淮安分行、市检察院等单位开展年轻干部能力大提升、监管领域事项研讨及专项整治联合督查等活动,实现优势互补、共建共促。会同市检察院出台《关于加强检审协同治理国资领域第三方机构执业违法行为的意见》,对审计发现社会中介机构违规执业,符合公益诉讼监督情形的线索,移送检察机关及时依法启动公益诉讼办案程序,引导督促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依法规范执业,提升行业执业质量,净化行业执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