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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出市场新活力 释放内需新动能 我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

日前,我市出台《丽水市关于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的工作方案》,在汽车、家电、电动自行车、智能家居等消费领域给予消费者实打实的补贴和优惠,以进一步促进消费规模扩大,切实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为充分释放消费需求,本次出台的方案紧密衔接了国家和浙江的相关政策,惠及范围进一步扩大——在上一阶段支持个人消费者乘用车报废更新、家电以旧换新基础上,新增了支持个人乘用车置换更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智能家居消费、居家适老化改造、旧房装修和厨卫改造等内容。

汽车报废更新方面,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标准分别提高至2万元和1.5万元。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让(变更除外)本人名下乘用车,并在省内销售企业购置7座以下(含7座)新乘用车的,可申请0.6万元—1.8万元不等补贴。

家电以旧换新方面,在国家明确的8类家电产品的基础上,新增了电饭煲、空气炸锅、烘干机等12类家电产品。对购买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给予成交价格15%的补贴,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给予成交价格20%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商品补贴不超过2000元。

此次方案中,明确将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纳入“2024消费促进年”活动安排。个人消费者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新的合标电动自行车,按国家标准予以补贴。同时,支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销售、回收企业联合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对消费者给予叠加优惠。

另外,在智能家居消费方面,对个人消费智能门锁(含智能防盗门)、智能窗帘、智能晾衣架等13类智能家居产品的,按照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的成交价格的15%予以立减优惠,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在支持旧房装修和厨卫局部改造方面,对购置符合条件相关物品和材料的,按价格的20%给予补贴,每套房最高不超过2万元。在居家适老化改造方面,对购置符合条件相关物品和材料的,给予价格50%的补贴,80周岁以上老年人家庭再上浮10%,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

2024年以来,我市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汽车换“能”方面,全市累计受理国三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1917件,完成审核1228件,受理省级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135件。截至目前,完成汽车销售额42亿元。家电换“智”方面,全市已发放家电消费补贴1346万元,完成家电销售额31.2亿元。

“消费品以旧换新不仅将成为惠企助企、惠民利民的暖心之举,还将成为产业优化升级的助推之力。”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将继续推动各项新政策落地,创新消费供给,把握消费新趋势,打造消费新场景,切实让“换新”换出经济增长的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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