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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马鞍山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再提高

  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孤儿基本生活,马鞍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日前联合印发通知,再次提高全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新标准从2023年5月起执行。提标后,马鞍山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居全省前列。

  此次提标,马鞍山市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1565元/月提高至1865元/月,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1150元/月提高至1450元/月。为使提标工作得到全面落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要求各地应统筹做好资金的保障工作,加大资金筹集力度,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同时,精准摸排社会散居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情况,完善和落实关爱服务保障政策,做到“应保尽保”,不断提升各类困境儿童精准保障水平与关爱保护能力。

  近年来,马鞍山市积极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经费和各类帮扶政策,截至目前,全市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待遇儿童共593人,其中机构集中养育42人,社会散居551人。全市民政系统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不断强化孤儿的生活保障工作,将孤儿及符合政策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全部纳入保障范围,进一步提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各项救助保障资金均按照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在教育保障方面,实施“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将年满18周岁继续在高校、高职、中职就读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助学保障范围,在继续享受原有基本生活保障之外,分别补助1万元、6000元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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