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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乐明辞去苏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4年2月26日苏州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苏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刘乐明辞去苏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苏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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