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记者从市交运局了解到,我市已启动出租车不主动出示发票专项整治活动,对不主动出示发票的出租车驾驶员和出租车公司进行处罚,最高处罚2000元。
根据整治方案,7月5日至15日,市交运局利用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各出租车公司将主动出示发票等规范运营行为的要求利用短信、微信等平台告知每一位出租车驾驶员。为了把测评迎检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市交运局聘请了十名志愿者,对我市出租车进行为期两个月的暗访督查,对暗访中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拍照、录音取证。
据了解,自7月15日起,市运管部门将针对出租车不主动出示发票行为,对出租车驾驶员和出租车公司进行双重处罚,其中对驾驶员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4号)给予200-2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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