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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至马鞍山将严查“孔明灯” 城区禁止燃放

  春节将至,为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自即日起,马鞍山市容局将组织城管执法力量取缔占道或销售烟花爆竹,禁止在城区游园和广场销售或燃放孔明灯。

  据悉,各区城管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已组织执法力量开始全面取缔辖区内烟花爆竹流动摊点。据了解,2014年1月30日是我国农历大年除夕,2月14日是我国传统元宵节和西方情人节,每逢节日期间,部分市民有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陋习。随着节日的日益临近,马鞍山城管执法人员将加强对花雨广场、南湖公园、雨山湖公园南、北门以及儿童公园周边的巡查和管控,对在主干道两侧以及上述区域兜售、贩卖或燃放孔明灯和烟花爆竹的行为坚决予以取缔,以确保广大市民安心过年。(皖江在线 记者谈恒成 通讯员胡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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