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带头作用,加快节约(节水)型单位建设,5月13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市第一批节约(节水)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名单的通知》,全面启动马鞍山市首批市级公共机构节约(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
通知要求,创建单位要坚持节约、节省的原则开展创建工作,不搞突击创建,将创建工作融于日常生活中,把节约(节水)工作与勤俭养德的传统文化相结合,从行为节约、技术节约提升到思想意识节约,一方面建设节约(节水)型示范单位,另一方面成为面向公众、引领社会风气的示范平台。
据了解,马鞍山市首批市级节约(节水)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单位共有18家,此外,将节约型单位与节水型单位联合起来创建,这在国内各城市中尚属先例。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组织有关单位,于7月对创建市级第一批示范单位进行现场评价验收,对达到创建标准的公共机构进行公布,授予“市级节约(节水)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皖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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