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城市排涝工作,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增强汛期快速反应能力,花山区日前出台了《城市排涝联系点制度》。
该制度规定,每位区负责人联系一个街道,每个街道确定一名联络员,主要负责联系点城市排涝的协调调度、督促检查、指导易涝点排查登记、整改以及指导防汛排涝落实工作。只要遇到大雨,雨情就是命令,负责联系点的区负责人必须及时掌握联系街道的易涝点受涝情况,指导街道组织排涝抢险工作,联络员必须及时到联系点,帮助和指导街道抢险,并及时汇报联系点排涝信息等。制度还对区城市排涝办、各个街道承担的城市排涝工作职责和防汛排涝的组织纪律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和规定。
据了解,花山区针对该区8座水库库容情况,科学指挥调度,全面落实“防、抢、撤”应急措施,确保水库安全。按照小Ⅰ型水库不少于2人、小Ⅱ型水库不少于1人的要求,落实管护巡查人员,确保各水库24小时有专人值守。同时,做好城乡排涝工作,各排涝站安排人员值班,24小时坚守岗位,在第一时间组织开机排涝。特别注意城市过路桥涵、地下车库、仓库等低洼地段的巡查值守,竖立警示标识,确保人员及行车安全。(皖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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