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围绕“组团式、网格化、田园城市”的建设理念,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提升土地效益,改善城乡面貌。截至今年初,该市共实施各类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83个,建设规模87万亩,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83万亩。其中,基本具备条件项目25个,新增经适当投资可达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58个。83个项目,总投资7.06亿元。其中,58个新增经适当投资可达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共获批省财政“以奖代补”专项资金2.8793亿元。在实施的83个建设项目中,部分项目由于地势原因,项目区高低不平整。对此,根据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要求,通过统一规划、聚合资金,集中连片、整体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有效提高了耕地质量、优化了用地结构。项目实施后,完善了农村基础设施,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环境,推动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了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中经营,实现了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一是提升了粮食安全保障能力。通过工程建设,极大地改善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土地的适宜性和机械化率,使原有耕地配套水利设施、耕地质量和耕作条件改善,使原先的中低产田变为高产稳产田。通过平整土地、格田成方、调整用地结构、提高耕地质量,83个项目共平整田块19.73万亩,新增耕地0.94万亩,耕地质量等别平均提高0.9个等别,土地整治后按照标准粮折算新增粮食产能为7857万公斤。
二是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经过对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实现了各项目区田间道路通达99%以上,灌溉保证率达到85%以上,项目区基本实现了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在土地平整过程中,通过对原有的高低不平、局部凌乱、零星的田块进行整理、废弃坑塘填埋,新增和改善机耕面积66万亩,各项目区耕地已流转45.83万亩给农业企业及种粮大户,优化农业产业布局,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
三是促进了节约集约用地。通过综合整治,采取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林工程以及其他工程措施,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实现节约集约利用。据统计,项目区基础设施占地率平均为6.48%。
四是改善了农田生态环境。项目实施中,结合道路、渠道整修栽植农田林网52.05万株,增加项目区的林木覆盖率,增强作物低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美化了周边村庄环境。建成后的项目区基本形成了“地块方格化、灌溉最大化、耕作机械化、环境园林化”的良好农田生态系统。
五是提高了农民收入。通过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后,已流转45.83万亩耕地给农业企业及种粮大户,推广应用现代农业科技,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确保农民持续增收。据初步测算,项目区受益人口36.66万人,土地整治对农民年收入的贡献率达到5.39%。
六是促进了农村可持续发展。通过对项目区进行土地平整、配套农田水利工程及道路建设等,进一步完善了项目区内基础设施,极大地改善了农业生产、生活条件,有利于农业生产的机械化作业和适度的规模经营,增加了村民的就业机会和收入。项目区的建设可为当地农业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奠定一定基础,对于引进和采用农业新技术、转变传统农业观念、运用现代农业经营管理方法,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下一步,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将继续推进“十三五”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合理分配建设任务,任务一次性下达到县(区),确定各项目具体实施单位,扎实推进项目建设。二是完善推进流程,保证项目规范。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各环节实施标准的基础上,加强流程完整性,确保项目摸排、可研报告、规划设计编制、项目施工、决算审计和竣工验收等阶段环环相扣,符合建设规范要求。三是进行全程监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进驻施工现场,对整个工程建设以及重大单体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管,邀请多方监督,严把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持等工程质量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