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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地方戏剧立法保护婺剧开先河

3月29日,《金华市婺剧保护传承发展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满票通过,将于5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省首部关于戏剧保护传承的地方性法规,开了我省地方戏剧立法保护的先河。

婺剧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被列入首批“浙江文化印记”名单。近年来,我市出台关于促进婺剧高质量发展的系列政策,支持婺剧守正创新,婺剧品牌力、传播力、影响力显著提升——七登央视春晚,演进五大洲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艺术殿堂,每年下乡演出2000多场,被誉为“小剧种、唱大戏”。

“不过,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婺剧保护传承发展仍面临不少现实问题,如保护制度不够完善、传承体系不够健全、人才培养引进有待加强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汪希燕说,《条例》将系统性、整体性推进婺剧保护传承发展工作,激发文化传承新活力。

《条例》共6章32条,分为总则、保护传承、人才培养、创新发展、保障监督和附则。

针对保护传承,《条例》明确了对象,既包括代表性剧目、剧本曲谱、声腔音乐、表演艺术等表现形式,也包括与婺剧相关的脸谱、服装、乐器、道具等制作技艺及其载体等,同时创设婺剧资源名录保护制度,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为进一步推动婺剧“出人、出戏、出圈”,《条例》要求加强婺剧编剧、导演、舞美、音乐、表演、经营管理等各类人才培育,建立婺剧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制、人才引进机制,鼓励和支持婺剧院团创作精品及适合线上观演的婺剧动漫、影视作品。

婺剧现有7个国有院团和100多个民营院团,全市现有7所婺剧特色学校。《条例》明确国有院团要加强对民营院团的业务指导,要求各地设立婺剧保护传承发展专项资金,规定每年11月3日所在周为婺剧宣传周,支持婺剧进校园活动等,着力打造政府主导、剧团共生、社会参与的良好发展生态圈。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婺剧代表性传承人陈美兰说,将婺剧保护传承纳入法治轨道,必将有力促进婺剧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近年来,她带领团队创排了《宫锦袍》《信仰的味道》《血路芳华》等新剧目,不断满足观众和市场需求,培养了杨霞云、楼胜等一批婺剧人才。“如今有了法治护航,婺剧这朵中国戏曲百花园中瑰丽的奇葩将绽放得更加艳丽,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促进中外文化交流上勇挑大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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