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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公示2024年度秋学期教育收费标准

秋季开学之际,市发改委会同市教育部门对2024年度秋学期教育收费标准进行公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强化教育收费监管。

市发改委会同市教育局分别就市区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公办普通高中、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内容进行梳理完善,做到收费公示“五统一”,即统一公示格式、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收费政策、统一减免政策、统一监督电话,并在发改部门网站、教育部门网站、学校收费窗口实施“三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从公示内容看,市区幼儿园的托管费为省优质园100元/月,市优质园、合格园80元/月,保教育费退费按月结算、按学期退还。根据市区2024年度秋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收费标准,伙食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准标准执行,市直学校食堂标准餐:10元/餐,课后服务费不高于300元/生/学期。

市区2024年度秋学期公办普通高中,二星级以下高中一学期学费:500元/生,二星级高中一学期学费:650元/生,四星、三星级高中一学期学费:850元/生;普通住宿费一学期100元/生,公寓化住宿费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执行;市直学校集中管理食堂标准餐:10元/餐。

根据我市2024年度秋学期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规定,技工学校中级工学习阶段免收学费;进入高级工班、技师班学习阶段5300元/学年,其中招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免收学费政策,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我市发改、教育部门将组织开展教育收费专项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违规收费行为,当场予以纠正,并下达整改通知,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胡丹萍 记者 朱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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