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服务质量和水平,减少纸质档案的物理损耗和存储空间的压力,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档案丢失的风险性,我市根据省民政厅部署安排,积极开展社会救助档案资料电子化工作。
一是全面完善档案资料。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分层分类救助体系,结合《低收入人口“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实施方案》,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型困难家庭四类低收入人口及临时救助对象审核确认档案,对现行档案资料内容不全、不科学、不规范的,要尽快补充完善。
二是准确填写信息数据。依托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将社会救助档案上传至“低保系统-家庭档案-家庭保障材料信息”栏目中。对于政策要求必须具备的入户调查表、审核确认表、核对授权书、不予批准告知书以及核对报告等资料,要以申请人原始资料为基础准确填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捏造事实、编造数据等行为。
三是明确具体工作期限。督促各区县按照序时进度完成档案的整理录入工作。在2024年底前40%以上的乡镇(街道)实现社会救助档案资料电子化;在2025年底前100%的乡镇(街道)实现社会救助档案管理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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