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开发村级公益性岗位帮扶就业。建立健全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全面掌握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人员安置、监督管理等情况,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县人社局每季度在11个乡镇随机抽取核查点进行核查,重点核查公益性岗位开发是否合理,岗位人员协议签订、日常考勤是否规范,岗位补贴发放是否及时等方面,发现问题及时指导乡镇限期整改到位。2024年累计开发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公益性岗位2640个,其中县人社部门开发2449人,乡村振兴部门开发191人,岗位补贴皆已按时拨付到位。
建设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对就业帮扶车间实行动态监管帮扶,一方面帮助车间产品找出路,另一方面帮助车间找人员,尽可能多的吸纳脱贫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对象,提升带动脱贫比例。同时加大摸排力度,引导鼓励本地企业积极申报认定就业帮扶车间,对符合件的,及时开展认定工作。目前我县已认定12个就业帮扶车间,惠及82名脱贫劳动者,车间吸纳脱贫人口稳定就业一次性奖励也将按进度申报发放。
落实跨省务工交通补贴鼓励就业。制定《关于落实2024年度脱贫人口跨省务工交通补贴的通知》(固人社〔2024〕17号),进一步优化、简化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省外务工交通补助流程,县人社局联合乡村振兴局进行已申报补贴人员与实际省外务工人员数据进行比对,及时通报各乡镇辖区内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但未申请补贴情况,达到愿补尽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