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保障统计数据质量,我市统计系统完善体制机制,改进方式方法,全面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着力营造不敢、不能、不想造假的良好统计生态。
舟山市局:强化分工,明确责任。落实《舟山市统计局全面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全过程统计数据质量管控体系。同时,为提升统计干部依法治统能力,5月,组织召开全市部门、乡镇负责人统计知识培训班和全市基层统计人员业务培训班,全市约120名领导干部、近百名乡镇街道统计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统计法治知识进行专题学习。
定海区局:完善机制,综合治理。制定《舟山市定海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并印发全区各部门、各乡镇。完善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干部政绩考核机制,努力形成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氛围。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健全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举报工作制度,全面推动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制度,严格执行企业统计信用制度,全面落实统计失信企业公示和联合惩戒制度,认真配合查处省局有关移送案件。
岱山县局:大力推进,广泛覆盖。构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从上到下、层层负责的领导责任体系,努力提升统计监督效能,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今年5月,督促全县7个乡镇、7个与统计工作相关经济部门,建立完成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体制机制。通过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发布《岱山县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从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法治宣传、加强统计基础建设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嵊泗县局:全面覆盖、一体推进。在全县7个乡镇全部建立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体制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嵊泗县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情况列入领导干部任职考察内容,写入新修订的《嵊泗县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实施办法》。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和讲授法律法规知识,县统计局局“一把手”深入基层参与执法,加强统计数据生产各环节数据质量把控,切实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