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记者从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8年7月起,芜湖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正式开始执行2018年版安徽省药品目录。针对这项关乎民生的调整,市民关注度很高。为此,记者带着大家最关心的几个问题,采访了芜湖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
问题一:新版目录的构成和增减情况如何?
答:2018年版安徽省药品目录由凡例、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四部分组成。凡例是对药品目录的编排格式、名称剂型规范、限定支付范围等内容的解释和说明,西药部分包括了化学药和生物制品,中成药部分包括了中成药和民族药,中药饮片部分采用排除法规定了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饮片。
该目录收载西药和中成药共2837种,其中甲类药品594种,乙类药品2243种,较我省2010年版药品目录增加了415种,增幅达17%;较2017年版国家药品目录增加了302种,增幅12%。
2010年版安徽省药品目录内的400个乙类药品,其中101种收入本次目录,剩余299种予以调整,自2018年7月1日起医保基金不再予以支付。同时,中药配方颗粒也暂不纳入报销范围。
问题二:新版目录中有药品减少,为什么?
答:按照规定,各省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国家版药品乙类药品进行一定幅度的调整。
安徽省新版目录的制定,首先从临床需求出发,由省内各市大型综合性医院临床专家,对2017年版国家药品目录以外的乙类药品使用情况进行上报。同时,汇总各市上报的药品实际使用情况,并组织专家多轮评审论证,最终确定新的目录。
这里特别解释一下中药配方颗粒的问题。它是由单味中药饮片经提取浓缩制成的、供中医临床配方用的颗粒,民间称呼免煎中药饮片。制作流程复杂,售价较高。新目录将其暂不纳入报销范围,有利于引导参保人员使用疗效确切、质优价廉的中药饮片,减少医疗费用个人支出。
问题三:谈判药品的情况如何?
答:2017年7月份,国家人社部首次启动谈判机制,以纳入医保目录为条件,最大限度减轻参保患者的负担,将36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得到了广大参保职工的一致好评。2018年版安徽省药品目录,对36种国家谈判药品将按原规定继续执行,不做调整。
问题四:此次目录调整,芜湖市做了哪些前期准备?
答:芜湖首先对药品目录进行了集中梳理,将其中增加、删除和调整的部分逐一罗列,然后组织召开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落实培训会,对执行中的注意事项详细介绍,对工作衔接和工作进度都提出了要求。同时,下发整理后的药品目录调整内容,确保新版药品目录如期执行。
问题五:新版药品目录的突出特点?
答:新版目录有三大特点,都与保障民生、减轻负担有关。首先,放宽了用药范围,收录西药和中成药2837种。二是,降低了部分乙类药品先支付比例。如门冬胰岛素、赖脯胰岛素和甘精胰岛素等,由原来的30%降低至10%。具体的降低名单,可在人社官网查询。三是统一了药品目录,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将使用同一目录,参保居民用药有了更多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