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芜芜湖市教育局、市食药监局联合出台《幼儿园家长委员会食品安全巡查制度》,进一步加强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家校良性互动共创幼儿园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进一步保障孩子们的舌尖安全。
制度对家委会的组织管理、工作职责、巡查规范等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家委会是幼儿园食品安全的参与者、监督者。其中明确指出,所有幼儿园均须成立健全家长委员会,家委会对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有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和参与管理权,对幼儿园食品安全进行巡查,并提出合理建议,监督落实。
按照制度规定,家委会食品安全巡查内容包括检查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的感官性状和保质期,设备、设施的运转情况,场所、设施设备、餐用具等清洁状况,有害生物滋生情况,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等。对过期食品及霉变、生虫、异味等感官异常的食品,家委会可要求幼儿园停止使用,并有权向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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