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最大程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芜湖市积极谋划、主动作为,确保医疗救助工作开展有序。
记者从市医保部门获悉,芜湖市通过举办多场次政策培训会,使各县区医保局尽快掌握业务知识,为做好医疗救助等工作打下良好基础,提升干部业务能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组织召开了专题研讨会,并赴6个镇村及社区街道进行走访,以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在补缺补差的同时,为下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奠定基础。制定了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及民生工程项目考核办法,抓好监督、评价和考核,构建完善的责任闭环,确保办好事,办实事。
今年从支出类型、救助对象等因素进行分析,芜湖市医疗救助支出呈现“两重一补”特点,即重点救助对象、重特大疾病或重症慢性病以及直接救助支出占比较大。
医疗救助对象主要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收入医疗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及各县区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重点救助对象主要是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以及各县区规定的其他重点救助对象。统计显示,今年前三季度,直接救助中用于重点救助对象占直接救助支出的51.64%。
市区重特大疾病或重症慢性病医疗救助范围按照所患病种以及患者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两种方式确定。所患病种主要是严重器官衰竭、恶性肿瘤等;按患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确定的重特大疾病是指医疗费用纳入芜湖市城乡大病保险报销的疾病。今年前三季度,直接救助中用于重特大疾病或重症慢性病救助支出占到直接救助支出的56.44%。
医疗救助支出方式主要分为两大类,即直接救助和资助参保。直接救助支出主要是用于实施住院和门诊救助,对于救助对象个人负担部分按规定进行补偿救助。资助参保支出是用于资助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参加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今年前三季度,直接救助支出和资助参保支出分别占到医疗救助总支出的72.19%和27.81%。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在现有医疗救助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途径,优化服务流程,推动医疗救助有效运行,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