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调整后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副市长贺东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重要论述,审议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及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等,研究布置省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和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等工作。
会议指出,食品安全无小事,各相关单位要自觉树立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坚持党政同责、标本兼治,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会议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进一步形成合力,切实完成全年各项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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