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昨日出台了《关于印发低风险地区社会公众口罩使用指南的通知》。
《通知》提出,根据分区分级差异化管理有关要求,结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认识,科学精准指导公众做好自我防护。
需要戴口罩的情形:
1、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
2、前往医疗机构就诊或探望病人。
3、与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病人接触。
4、前往机场、火车站、高铁站等人口密集场所。
5、通风不良或密闭工作场所。
6、医疗机构、机场、高铁站、火车站等场所工作人员。
7、从事与疫情相关的疾控、警察、保安等人员。
8、实验室从事病原检测人员。
9、乘坐出租车、公交车、地铁等公共交通。
10、前往通风不良的商场、超市购物,前往银行办理业务。
11、前往展览馆、美术馆、图书馆、博物馆、理发店、美容院、宾馆、招待所等公共场所。
12、服务型行业公共场所提供服务的人员。
13、其他需要佩戴口罩的情形。
非必需佩戴口罩的情形:
1、个人独处、开车时。
2、独自在室外空旷且人员稀少地区。
3、安康码均为绿码且居家家庭成员中均无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
4、无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且安康码均为绿码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时,间隔距离不少于1米,每人占有面积不少于1平方米(按要求必须佩戴口罩的特殊行业、岗位除外)。
5、均无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且安康码均为绿码的人员开会时,参会人员间隔距离不少于1米,每人占有面积不少于1平方米。
6、空旷地区户外锻炼,且无人员聚集时。
7、年龄极小的婴幼儿不能戴口罩,易引起窒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