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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场主体可“停机保号”最长3年

  企业经营困难,可以申请“停机保号”,缓缓再开。3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正式实施第一天,芜湖普希曼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杨先生来到市民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提交了歇业备案材料,窗口人员现场予以办理了手续,为其按下了“暂停键”。这也是马鞍山市首家办理歇业的企业。

  据杨先生介绍,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的影响,目前公司的经营遇到了一定困难。但如果办理注销,会涉及到公司品牌能否存续、员工社保断缴等诸多问题,而且今后企业仍有意愿继续经营,这曾让他们面临两难境地。令人欣喜的是,新实施的《管理条例》首设歇业制度,解决了他们的困扰,给企业提供了喘息休整的机会。《管理条例》明确提出,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歇业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

  芜湖市场监管局窗口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增的歇业制度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又一项有力举措。企业申请歇业后,其名称字号、知识产权等信息均可以继续保留,市场主体资格仍然有效,不会因为停业而面临吊销的风险,最大程度保证了企业经营的连续性。不过,市场主体需注意,应当在歇业前与职工依法协商劳动关系处理等有关事项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市场主体歇业期间,可以以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代替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登记机关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歇业期限、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等信息,加强对歇业企业的社会监督和信用监管。一旦市场主体在歇业期间开展经营活动的,则视为恢复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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