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医保局、省人社厅统一部署,芜湖市今年1月正式启动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申报工作。针对医疗机构申报的36种传统中药院内制剂,市医保局会同市人社局,坚持科学合理、公正公开、充分协商的原则,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市医保部门对照省文件要求,对医疗机构申报所需提交的材料进行一次性告知,并安排专人全程指导,提高申报工作效率。同时对医疗机构提交的所有材料的完整性及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如医疗机构制剂批准文号、有效期、功能主治等,提高最终通过率。为了科学确定推荐目录,我市从申报医院之外的其余三级医疗机构中随机挑选7名中医药领域的副主任医师以上专家,对申报医院提交的36种中药院内制剂,对照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准入条件,进行科学严谨的评估,最终确定30个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院内制剂进入推荐目录。其中还包含部分对新冠肺炎有明显防治作用的中药制剂。
我市从市医药价格审议委员会中抽取精干专家力量,组成谈判组,就医保支付标准与医疗机构进行深入谈判。谈判坚持维护参保患者权益及医保基金安全,同时兼顾医疗机构平稳运行的原则,最终确定的医保支付标准全部低于医疗机构制剂第三方核价,最高降幅达89.15%。接下来,省医保局将会同省人社厅对我市的申报材料开展进一步评审研究,最终确定纳入我省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机构制剂品种名单,以期早日将政策红利真正转化为惠民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