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下午3点,今年以来的首场“中江大讲堂”在芜湖市湾沚区六郎镇东八村准时开讲。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徐本鑫与农民朋友面对面,讲座主题为“学习民法典 建设新乡村。当天恰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两周年。今日芜湖和芜湖新闻网对当天的中江大讲堂进行了全程直播。
徐本鑫,河南光山人,重庆大学法学博士,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当天的讲座以“一家人:农村家庭”“一块地:土地权利”“一件事:创业增收”“一目标:乡村振兴”为主线,徐本鑫副教授结合身边鲜活的案例,生动讲解了建设新乡村过程中的家庭建设、土地权利、农民创业、乡村振兴中的法律问题与风险防范。在随后的互动环节,前来听讲座的村民也就“女婿的财产继承权”和“私人借贷的利息限制”等实际问题进行了咨询。
讲座主要讲述了三方面的问题:其一,家和万事兴。乡村振兴在尊重和保障公民个人权利的同时,必须注重家风、民风的培养和塑造。其二,切实防范法律风险。村民在投身乡村建设过程中,面临大量合同违约风险、环境侵权风险、权益受损风险、乃至刑事责任风险,需要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强化法治思维。其三,民法典是乡村振兴的法治保障。乡村振兴必须建立在民法典有关农民身份(家庭成员、集体成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体(特别法人)及其财产权利(成员集体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定之上,得到民法典的支持和保障。
“今天下午我听了民法典的讲座,很受启发,很受教育。民法典涉及到财产、家庭、经济等,以及我们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的切身利益,非常重要。我们要学习民法典、理解民法典。民法典对我们处理家庭事物、指导我们如何组合好一个和睦家庭、一个幸福家庭。“村民陶光华告诉记者。“民法典跟我们老百姓的日常生活联系密切。通过今天的活动,让我们村民可以对民法典有一个更清晰的了解。对于我们村干部来说,在今后要更多地组织一些这方面的活动,将民法典纳入到我们日常生活当中。比如在村里制定村规、民约的时候,就可以引入民法典;在处理邻里纠纷和村民的一些有关切身利益事情的时候,也可以引入民法典。引导村民,更多地去了解法律,合法地保护自己的权利。”东八村村委会副主任吕华芳告诉记者。
“乡村振兴必须要依法进行,其中主要是依靠民法典。关于农民的主体地位、农民的土地权利等,都需要按照民法典设定的规则来进行。通过今天的学习和交流,要达到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增强大家的法治思维的目的。要达到运用民法典,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的目的。因为,很多问题最后都是要回到法治轨道上去进行解决。对于农民来说,在新时代学法、用法、守法是必不可少的。通过学习和使用民法典,通过农民的勤劳然后致富,实现乡村文化的振兴,实现乡村振兴。”徐本鑫副教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