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传媒通讯员林 斌
近日,安徽的张女士风尘仆仆地赶到了温岭市人民法院松门法庭。张女士系一起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的原告,松门法庭在2021年作出判决,责令被告朱先生赔偿原告张女士50余万元。
2022年8月,张女士向松门法庭申请执行,法庭执行人员经各种途径执行到位金额7万余元,被执行人已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
“朱先生没有钱了,但他老爸还住着一套房啊,为什么不把他的房卖了还钱?”张女士激动地说。
温岭市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翁金鑫与安徽籍干警杨旭接待了这位焦虑的女士。
“朱先生的经济状况并不宽裕,在没有证据证明他转移财产的情况下,我们没有依据去执行他爸爸的房子。你的家庭情况确实困难,申请司法救助是解决目前困难最好的方法。”杨旭蹲在张女士身旁,用安徽方言劝慰。
听到熟悉的乡音后,张女士的情绪慢慢平复下来。考虑到张女士奔波一天,粒米未进,翁金鑫买来面包饮料零食。“现在太晚了,我先带你吃个饭,明天早上来法庭,让他们帮助你申请司法救助。”经过3个多小时的劝导,张女士平复了心情,在向司法警察表示感谢后离开了法庭。
目前,松门法庭工作人员处了解到,张女士申请司法救助的材料正在对接整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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