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

首页>地方频道>芜湖>社会

广场舞入夏渐火 芜湖“大妈”们能否美而不“噪”

   原标题:广场舞入夏渐火 芜湖“大妈”们能否美而不“噪”

  数年来,“广场舞”一直是社会关注热点。毫不夸张地说,上到七十九,下到刚会走,听到“小苹果”或者“套马的汉子”之类的广场舞神曲,均能立马进入状态。随着夏季到来,这一热点又升温了,同时升温的还有投诉。日前,无为县城、南瑞沐春园等多地居民接连通过晚报新闻热线3838110反映广场舞扰民的问题。今夏的江城,广场舞“大妈”能否美而不“噪”,健康与文明同步?

  几首歌重复高分贝播放就是“噩梦”

  事实上,随着温度攀升,市民晚间户外活动的增多,反映广场舞扰民的记录不断出现。日前,近19时,记者来到南瑞湖。环湖都是散步或快走的居民,不过在“恭喜你发财,世界真可爱”的背景音乐里,记者在湖北边看到了居民所吐槽的广场舞队伍。准确地说,这里有3支队伍,“恭喜你发财”队和另一支统一服装队相对规模比较大。

  一位30多岁抱着孩子的居民告诉记者,“太吵了,几乎每天都是差不多的歌曲,你说谁受得了,晚上要跳到8、9点,家里关上窗户,拉上窗帘也能听到,这个跳舞的音乐节奏还特别强,在家里都能感觉到心脏被震得不舒服,我们年轻人都受不了,可想而知一些老人了”。这位居民就住在与跳舞地点一条路之隔的沐春园29栋。他说,对着南瑞湖的几栋楼居民均表示受不了,他们也曾和这些跳广场舞的大妈协商过,音乐声音小一点,但是没有什么效果。这位居民说,很快就要高考了,噪音对家有考生的家庭影响很大。

  在无为县城西门汽车站附近有一个小广场,也是当地几支广场舞爱好者经常活动的地方。不过,这对于住在附近的陈女士来说,“简直就是噩梦”。她说,冬天她们跳到晚上9时,这段时间以来,她们要跳到晚上10时,真的无法想象她们能跳将近3个小时,相同的背景音乐重复播放,而且还互相比着谁声音大,太折磨人了,“广场周围有君临四季花都等多个小区,不但居民受影响,也有一些孩子要参加今年高考、中考,就算不为成年人考虑,换位思考一下,也该顾及一下这些孩子”。让陈女士失望的是,她曾与这些广场舞领队交涉,让人无奈的是,有的人不理不睬,有的人甚至说“我还嫌声音小了呢”。

  广场舞队伍调大音量为拉人头?

  对于一些广场舞爱好者为什么要将音乐音量调至很大,记者也做了一些了解,有的只是跳舞健身的大妈们喜欢热闹的氛围。有的则是不满他人指责,有意为之。在南瑞湖边采访时,有一支队伍听说记者在采访,有居民希望声音能小点时,领队大妈连连说好,并解释她们一般比较自觉。

  而另一支放着“恭喜你发财”的队伍对于他人的建议就有些冷漠。记者告诉一位貌似领队的女子,附近居民希望声音能小些时,她立马就显得有些不高兴,并声称自己不是领队。就在记者发稿前,无为的陈女士还在电话中表示,她所反映的广场舞扰民现象还未得到有效管理。

  记者走访中还了解到一些内幕,广场舞不再仅仅是一些居民自发集中起来健身娱乐的形式,有些“精明”的人已经在这方面找到生财之道。据介绍,早在数年前就有人在组织队伍领舞的过程中收取费用,这些费用的名头包括服装、电费、资料费,领队学习费、音响损耗,拉人头去参加其他商业活动等。有些队伍为了吸引人加入采取加大音量的做法,结果相邻的队伍与之比拼,将音量调到更大,有时几支队伍领队还为此发生纠纷,影响治安。

  仅仅采取劝导方式也是一种纵容?

  记者在采访无为城管部门时,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每年都会开展相关工作,并配合公安等部门对一些重点区域进行管控,让高考、中考考生有一个好的备考环境。他同时也表示毕竟广场舞是中老年人的健身活动,只能劝导教育,不能简单处罚。

  对于广场舞扰民现象,我市公安部门有关人士也表示,接警去处理的时候,大妈们一般比较配合,但的确民警离开后大妈们又会提高音量,考虑到均是年纪比较大的女性,民警也不能态度太强硬。警方人士还表示,不能现场处罚的一个关键因素在于,他们没有测试音量的设施,无法判定大妈们违法违规。

  对此,记者与环保部门也取得联系,有关人士表示,环保部门主要关注企业生产噪音,虽然有技术手段测试广场舞音乐音量大小,但没有那么多人力去配合警方去现场测试,环保部门基本上没开展过此类测试。他认为一方面需要警方及时劝导,另一方面也应该给广场舞爱好者提供合适的地点与时间段。

  对此,有市民认为,对于反复扰民,屡教不改的广场舞爱好者不能仅仅采取劝导教育方式,当“和事佬”,否则就是纵容,“我们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能处罚相应责任人,为什么不能依法惩戒?”

  记者查阅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也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大江晚报)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
6406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