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民投诉公共区域的停车位为何不公共?
如今,芜湖私家车保有量越来越大,随着有车一族的不断增多,停车难也不断困扰广大车主。有时候办事情,个别车主就会把车停到路边或者人行道商铺门前的停车位上。但是部分店主为了不给车主停车,就私设“禁停”牌、锥形帽等障碍物严禁“闲杂”车辆停放。一些银行的保安,则是制止非银行客户停车,或者要求收费才能停车。对此,不少车主很是郁闷:这种私设障碍是否合理?类似停车位的权属到底归谁?公共区域的停车位为什么不公共?
市民投诉:公共区域空闲车位禁停
“5月21号下午6点左右,我在文化路附近办事,看到附近白金湾小区门口广发银行前有很多空余停车位,就打算将车辆停上去,可是保安却坚决不给停车,说是只有来该银行办事的客户,才能停在这个停车位,可是这明显是公共区域啊。”日前,市民刘先生向记者抱怨,“公用车位不允许别人停车,银行的做法太霸道。”刘先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管一管,将公共区域还给公众。
记者发现,和刘先生有同样遭遇的市民不在少数。“银行门口的公共停车位不给市民停车,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好像这些银行都达成共识一样。”家住中央城的马女士表示,她经常开车去步行街,附近停车比较难,好几次看到附近几家银行门口有一两个停车位,却被私设了障碍物,打算取走障碍物停车的时候,保安都会制止,为此她还和保安发生过争执。在马女士看来,这些停车位都划在公共人行道上,按照规定也是属于公众所有。
“除了银行,很多饭店酒店也这么做。”市民周先生和记者说了他的经历,不久前,他去汽车站送母亲坐车回老家,当时在赭山中路大转盘附近一家商铺门口看到了停车位,打算停车。“那块停车位很多,明显是公共区域,店主却表示,这个停车位只准去他家店铺消费的顾客使用,其他人不允许停车,而且坚决不拿走障碍物。”周先生当时因为赶时间,并没有和店主争执太久。“路边停车位属公共资源,只要有空位,市民都可停放。怎能私设专用车位?”周先生很不满。
记者调查:拒绝停车很普遍
针对市民的投诉,日前,记者走访了市区一些路段,发现无论是宾馆、餐饮业还是其他行业,不分规模大小,对于门前这块空地多设为“私有”。
在文化路附近的一排临街商铺门前,记者看到,为了防止车主将车停放在自家门前,一些店主除了在店门前放置物品外,还在门前的空地上摆放了写有“禁止停车、酒店专用”的禁停牌。“如果不给顾客留停车位,他们是不会在我家吃饭的,而且我只是占用了我家门前的一两个车位。”附近一家饭店工作人员表示,门前放障碍物不仅可以避免车辆停放,也可以减少和车主发生不必要的争吵,当看到是自家的顾客需要停车时,他们会直接挪开障碍物,较真的车主相对不多。“如果吵狠了,我们也会给他们停,毕竟我们是做生意的。”
在左岸附近,一些商铺门口虽然没有设立障碍物,却也贴了店铺门口禁止停车的标语,同时,一些店铺门口也稀稀拉拉的停了一两辆自行车和电动车。一些店铺老板明确表示,门前的电动车和自行车,的确是他们家员工的,这样的话,可以避免和私家车主发生不必要的争吵,而且也不会挡住自家门面,如果有顾客光顾,还能给他们停车。
交警回复:联合城管集中整治
这些停车位,到底是公共所有还是私人占有呢?车主到底可不可以停车呢?对此,市交警支队秩序科相关负责人表示,人行道、支马路等属于市政道路,由市政局划定停车位,并统一管理。该负责人强调,任何市民都有权使用公共停车位,人为设置障碍占用停车位,属违规行为。
据了解,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明确规定: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停放机动车,但依法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若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则不得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以及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临时停放。
市交警支队秩序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人行道等公共区域的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是面向市民开放的,未经许可不得占为私用。同时针对市民投诉较多的,商家、银行私设障碍物阻碍市民停车这一行为,日前,他们正在和城管部门协商解决方案,并在近期会同城管部门,集中整治这一情况。(大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