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八带百廊千明珠万里道”全域幸福河湖总体格局,全省开展12个县(市、区)全域幸福河湖项目建设。近日,浙江省水利厅公布第二批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我市鹿城区、龙湾区、苍南县3地入选,数量占全省四分之一,共可获省级专项资金补助1.4亿元以上。
推进幸福河湖建设,是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期盼的具体行动。近年来,我市全面提速幸福河湖建设,连续两年累计7个县(市、区)入选浙江省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入选数量居全省首位,共获省级补助资金3.4亿元以上。
据悉,省级幸福河湖项目以县级以上河道生态岸线比例、城乡居民15分钟亲水圈覆盖率、高品质水美乡村打造、滨水旅游发展等指标提升为导向,充分发挥河湖资源对深化“千万工程”、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区域发展的重要作用。
按照项目建设期2年的要求,我市三地将于2025年3月底前开工建设,2026年9月底完工,发挥建设成效。“建成后,这三地县域亲水圈覆盖率达到90%以上,县级以上河道生态岸线占比达70%以上。”据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加大水利工程建设内容的投入力度,加快解决水利防洪排涝突出薄弱环节,该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农村水系治理、母亲河保护提升、河湖管护必要的智慧监管监测设施建设等。
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对入选的县(市、区)依照山区县6000万元、其他县4000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后续根据实施绩效情况再安排激励资金。
据了解,借助省级补助资金,鹿城区将进一步拓展塘河夜画等水上线路,编织全城滨水绿道网,实现水域岸线生态价值转化;龙湾区以河湖水系防洪安全达标、河流空间生态修复等为依托,实现水美乡村从点到带的提升;苍南县在推进砂石资源、莒溪水域岸线资源两大水生态价值转化交易实践案例等改革创新方面谋篇布局,加速推进幸福河湖建设。(记者 包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