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下发《芜湖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完善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该办法将惠及全市约160万名城乡居民,近50万名城乡居民将上调基础养老金。
据悉,此次出台的政策,统一了全市实施办法。由原市、县五个制度建立全市统一实施办法。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制度名称、政策标准、经办服务和信息管理。
《办法》调整资金分担比例。加大市级扶持力度,补贴资金按比例分担。各类补贴、丧葬费、收支缺口,市、县、区财政按比例分担。首次提出市级财政对县级补贴,缩小城乡差距,统筹城乡发展。
《办法》增设个人缴费档次。在原“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基础上增加3000元档次。
《办法》增加了缴费补贴标准。参保人员缴费政府给予补贴。缴费补贴由原统一补贴30元,调整为: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35元、缴300元补40元、缴400元补50元、缴500元及以上的补60元。
《办法》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政府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区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20元;四县统一调整为不低于85元/月。个人账户养老金按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130%除以139计发。
此外,统一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死亡,享受一次性丧葬费,全市丧葬费标准统一为1200元。
政策解读:
1、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凡具有芜湖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什么好处?
芜湖市实行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市委、市政府出台的一项惠及民生的社会保险制度,带有很强的政策福利性,体现了党和政府以民为本、关注民生的执政方略,是为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办的一件大好事、大实事。因此,我们特别提醒广大城乡居民,符合参保条件就要积极参加。只要按年缴费,政府就给予缴费补贴,个人缴费、政府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并计息。达到60周岁时,个人账户养老金按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130%核定,同时享受政府另外给予基础养老金,支付终身。
3、怎样办理参保手续?城乡居民办理参保登记时需要哪些资料?
城乡居民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选择缴费档次,填写《芜湖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人员办理缴费存折或社会保障卡,由社区(村)发放到参保人手中。参保人员可自行办理缴费存折或社会保障卡。
4、在芜湖市各县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启动实施时年龄已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如何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
在芜湖市各县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启动实施时(如:市区为2012年7月1日),已年满60周岁且未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非从业居民,无需缴费,每月可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在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居委会办理申领登记手续即可。
5、参保人员如何缴纳养老保险费?
城乡居民办理参保登记后,参保人员根据选择的缴费档次将要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存入缴费存折或社会保障卡(银行),由银行代扣代缴。
6、个人的缴费标准如何确定?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等13个档次,实行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
参保人如需变更缴费档次,应于每年10月-11月到社区(村)提出申请。下一年度按新的缴费档次确定。
7、政府对按年缴费参保人员给予多少缴费补贴?
省、市、县(区)人民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每人每年最低缴费补贴标准为: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35元、缴300元补40元、缴400元补50元、缴500元及以上的补60元。补缴不享受缴费补贴。
8、什么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城乡居民参保后,城乡居民养老经办机构为其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主要内容包括: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其他补助和利息等情况。个人账户是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的依据。
9、个人账户是如何计息的?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国家规定计息。
10、个人缴费的多少对个人养老待遇有何影响?
个人缴费多少确定划入个人账户金额的多少,同时也确定政府补贴金额的多少。达到享受待遇时直接影响个人账户养老金的高低。
11、困难群体参保有什么优惠政策?
对重度残疾人、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三级以上)等缴费困难群体,县区政府按照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并按代缴养老保险费档次给予补贴。
12、已经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居民,以后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吗?
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居民,符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可以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之间的衔接,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7号)规定执行。
13、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后,达到什么条件可以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居民达到60周岁且按规定正常缴费的,即:本办法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人员,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得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14、怎样办理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手续?
参保人员应在年满60周岁的当月,凭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到乡镇(街道)社会保险事务所提出申请,由市、县经办机构核定养老待遇,养老待遇于次月开始发放。对达到享受待遇年龄时未正常缴费的人员,应补缴欠费,从补足欠费的次月起领取养老金。补缴年限不享受缴费补贴和个人账户30%的补贴。
1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是如何计算的?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区基础养老金120元/月;县基础养老金不低于85元/月。
个人账户养老金:本人个人账户储存额乘以130%除以139。
以市区参保居民举例:假设一名45周岁的居民,选定缴费档次为每年100元,正常缴费至60周岁,十五年共缴纳1500元,个人账户中含各级政府缴费补贴共计1950元(未计息情况下,下同)。养老保险金计算如下:基础养老金:12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1950×130%/139=18.24元;养老保险金=120+18.24=138.24元。
选定缴费档次为每年500元,正常缴费至60周岁,十五年共缴纳7500元,个人账户中含各级政府缴费补贴共计8400元。养老保险金计算如下:基础养老金:12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8400×130%÷139=78.56元;养老保险金=120+78.56=198.56元。
选定缴费档次为每年1000元,正常缴费至60周岁,十五年共缴纳15000元,个人账户中含各级政府缴费补贴共计15900。养老保险金计算如下:基础养老金:12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15900×130%÷139=148.71元;养老保险金=120+148.71=268.71元。
选定缴费档次为每年3000元,正常缴费至60周岁,十五年共缴纳45000元,个人账户中含各级政府缴费补贴共计45900元。养老保险金计算如下:基础养老金:12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45900×130%÷139=429.28元;养老保险金=120+429.28=549.28元。
16、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会提高吗?
本办法建立了基础养老金的调整机制,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状况、物价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适时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17、参保人员死亡的享受哪些待遇?如何办理?
城乡居民死亡时,应及时终止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街道社保所办理注销登记。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扣除已享受待遇,如有结余,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同时享受丧葬费。市、县丧葬费标准统一为1200元。(芜湖新闻网--大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