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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开始了

连日来,丽水各地交警联合市场监管等多部门持续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对各电动自行车销售商、维修店进行针对性检查,切实把好电动车上路“第一关”。

日前,龙泉交警大队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联合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发现“龙泉市某某电动车商行”的一辆已登记的电动车外观与等级证书不符,涉嫌违法加装坐垫、尾箱等行为,导致整车质量严重超标。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立即对当事人周某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店主周某对电动车改装、拼装、加装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对店主周某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状。

2月26日,吴女士驾驶电动车行驶至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茗月山庄门口附近路段, 因其电动车存在拆除或改变限速装置的违法行为被交警查处。

4月2日,云和县交警大队车管所查验人员在审核社会上牌点上传的资料时发现,一辆电动二轮车看似正常的车架号上有打磨痕迹,疑似“回炉车”。查验警员立即查扣该车辆。

4月5日,刘某某驾驶电动车(违法加装雨篷)搭载两名儿童(儿童未戴头盔)行驶至松阳县古青线长虹中路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处。民警对刘某某违法载人行为作出警告处罚,对违法加装雨篷行为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要求对违法加装的雨篷进行拆除,并对当事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据介绍,整治行动中,联合行动组将重点检查电动车、交通安全头盔产品质量、外观标识、产品合格证,查看是否存在非法改装及拼装电动车、售卖违标电动车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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