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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一集体一个人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

9月27日上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会上,永卓控股有限公司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苏州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会长,中亿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宫长义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截至目前,苏州已有3个集体、4位个人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

永卓控股有限公司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永卓控股有限公司现有员工11000余人,其中中西部地区员工4806人,少数民族员工290余人,涵盖满、藏、回等19个民族。近年来,永卓控股积极响应民营企业进边疆行动,持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奏响民族团结进步最强音。依托所在的永联村治理经验与理念,永卓控股帮助新疆库尔干村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成立永卓库尔干果品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村集体新建面粉(清油)加工厂、因地制宜发展农作物种植业、家庭养殖业等,带动村内低收入群众就近就业,实现共同富裕。截至目前,永卓控股共投入2170余万元帮扶了新疆库尔干村人居环境提升、云南镇沅县医疗扶贫、库尔干村和镇沅县人才技能培训、镇沅县义务教育基础设施设备购置、江城县整董镇和宁洱县梅子镇的住房安全等项目。

宫长义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这也是宫长义第二次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作为一名少数民族企业家,宫长义热心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多年来,他努力通过各种渠道和途径为各民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贡献自己的力量。2017年,苏州市民促会获得国家民委授予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称号,2019年宫长义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苏州是典型的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目前,全市共有55个民族,少数民族统计人口约31.45万人,其中户籍人口约6.95万人,登记流动人口约24.50万人。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人数最多的6个族别分别是苗族、彝族、土家族、回族、壮族和满族。

近年来,苏州市委市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全面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市成立三级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29家,民族团结志愿服务队30余支。目前,苏州在县区、企业、街道、社区、社团、学校等领域创建成功“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区示范单位”10家,“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区示范单位”6家,省“红石榴家园”43家,命名“苏州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115个。2019年,苏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020年,苏州市被国家民委确定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2021年,昆山市被国家民委命名为江苏省首个“海峡两岸少数民族交流与合作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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