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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出台《小型低风险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承诺制实施方案(试行)》

宿迁网讯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消防验收备案审批方式,坚持简政放权、便民利企,近日,宿迁出台《小型低风险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承诺制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并于2024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方案》将通过优化小型低风险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程序和要求,切实为企业节省资金和时间、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小型低风险建设工程是指不属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所列特殊建设工程范围,装修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其他建设工程(不包含设置在地下半地下的场所、木结构场所以及开敞式明火餐厅等),所在的既有建筑物主体已取得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或具有房屋产权证书。

大部分小微企业属于小型低风险建设工程,一般具有规模小、资金投入少、火灾危险性低等特点。但由于消防验收备案需要投入的资金较多,这就导致很多小微企业主动申请消防验收备案的意愿不强。

“大部分小微企业办公经营场所进行的装修或改造,一般工程规模较小、投资较少、设计相对简单、火灾风险偏低,且往往因低于规定限额而无需办理施工许可证。”市住建局防火监督处处长周仁东表示,根据相关规定,此类小型建设工程办理消防验收备案时与其他建设工程一样,需要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以及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绘制的消防设计图纸,备案材料较复杂、图纸设计成本较高,导致大部分小微企业不愿意备案,甚至不备案,这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发展,也暗藏消防安全隐患。

据悉,《方案》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为企业减负:

精简受理材料,豁免竣工图纸。除地下半地下场所、开敞式明火餐厅等火灾危险性较高的小型工程,其他装修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小型低风险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申请验收备案时仅需提供承诺书和消防验收备案申请表,豁免竣工图纸,节省企业资金成本。

即时办理验收备案,时限压减93%。改革前住建部门需按不低于5%的比例进行抽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完成消防验收备案。改革后实行告知承诺制即时办理,备案时限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

加强事后监管,按照5%比例抽查。对实行承诺制的低风险项目按照5%的比例进行事后抽查,对抽中的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不合格的项目立即整改。同时加强信息互通,住建部门及时向消防救援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报送相关备案信息,形成有效的事后监管。

“《方案》要求属地住建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对实行告知承诺制项目情况进行抽查,试行期间抽取比例为5%。”周仁东介绍,对抽中的项目,属地住建部门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要求进行现场检查,在抽查中发现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要求的,建设单位应进行相应整改,整改期间应停止使用。(史雅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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