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崇川区城市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采纳审计建议,追回绿化管养资金32.02万元。
2023年10月,崇川区审计局在该区2020年至2022年市政设施管理养护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原崇川区市政设施管理中心(现已并入崇川区城市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未按照合同要求结算2020年下半年崇川区绿化管养工程B标段项目费用,超付资金14.57万元,且未收取履约保证金13.29万元,同时还有永红河东侧绿化占伐收入4.16万元未收取,上述资金共计32.02万元。审计要求该中心及时追回上述多支付的款项,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履约,通过考核压实养护单位责任。
崇川区城市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落实审计整改。审计期间城建中心已收取上述13.29万元保证金及4.16万元绿化占伐收入,并在2020年下半年崇川区绿化管养工程B标段项目的复审阶段,按照审计报告要求,直接扣除14.57万元。目前,绿化管养资金32.02万元已全部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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